民法总则在人的权利保护方面有哪些创新?
现代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而法律的主要功能是确认权利、分配权利、保障权利、救济权利。今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很好地贯彻了现代法治精神,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广泛确认了自然人享有的各项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亲属权、继承权等权利,是各部法律中赋予自然人权利最多的一部法律。因此,被称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随着《民法总则》的贯彻实施,必将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相比,在人的权利保护方面有哪些创新之处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