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泉曲中队民警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12日中午14时30分,阳泉曲中队民警在孝石线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当民警对一辆悬挂号牌为晋HT4403吉利牌出租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室内一股酒味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显示为67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车的程度。同时,因该车属营运性质,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侯某(男,初中文化,身份证号为142324197204121819)与来自原平的朋友中午吃饭时喝了一两多白酒,本以为炎炎烈日下路上不可能有交警查。就抱有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有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目前,侯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并依法处以伍仟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驾驶人侯某懊悔的低下头说:“自己法律知识缺乏,早知道这么严重,就不会喝酒开车了”,并表示今后要多多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不再犯类似错误,做文明的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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