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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沁源县 关注助残新课题 暖心服务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25-04-08 10:49:20    来源:山西市场网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长治市沁源县郭道镇一位残疾人在换证过程中被告知不符合换证条件,不予办理换证事宜。3月31日,本报记者就此事前往沁源县人民医院和沁源县残联进行实地调查。

10年前定残,换证却遭拒

焦某,1972年出生,因意外受伤,造成双腿膝盖功能受损,经鉴定,符合当时残疾评定标准肢体残疾四级,于2015年5月领取残疾人证。2025年2月,他接到沁源县残联工作人员通知,准备办理换证手续。接到通知,焦某很快来到县残联,领取了《受理通知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等资料,前往指定的沁源县人民医院进行残疾鉴定。

本以为只是旧证换新证,但焦某却被县残联指定的鉴定医生、沁源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郭某告知,他的情况不符合换证标准。为此,焦某感到很是不解,为什么10年前自己就被鉴定为残疾,现在反倒不是残疾人了?

公平鉴定是为了 让所有人公平

得知这一情况,沁源县残联积极与沁源县人民医院联系,详细了解了焦某的实际情况,原来焦某10年前被鉴定为残疾人,是因为当时膝盖受伤后,功能受损。但是经过10年的康复,焦某再次换证鉴定时双腿行走自如,已不符合肢体残疾四级评定标准,鉴定医生在对焦某进行了目测检查后,已向焦某说明了新的评定标准和他本人的实际情况。

残疾证办理本是国家关爱弱势群体,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利民举措。针对残疾评定有着严格的制度,对承担鉴定工作的医生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且鉴定医生签字认可的鉴定书会经残联上传至中国残联网络系统,实行终身负责制,因此要求鉴定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类似焦某这种10年前肢体功能受损严重,但经过一段时间康复,其肢体功能有所好转,再次换证时达不到残疾标准的情况,每年鉴定人数中占比大概在5%—10%,并不少见。

沁源县卫生体育局局长兼沁源县人民医院院长胡海鹰表示,关爱和帮助残疾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沁源县残疾人有5000余人,肢体残疾人有2000多人,是一个较大的残疾人群体,要保证给予每一位残疾人公平的鉴定、公正的结果,为的是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公平地享受国家、地方政策的利好和社会发展成果。在残疾人鉴定工作中,医院欢迎更多的社会监督。

焦某的问题是一个群体问题,针对残疾人与正常人之间的“脱残”群体,沁源县委、县政府不忽视、不轻视,他们提出了“关爱‘脱残’群体,我们应该怎样做的”工作课题,向新的领域发起挑战。

“脱残”不脱帮扶 关爱仍在继续

沁源县残联理事长董红星告诉记者:“一个残疾人的疾苦,不是一个人的疾苦,背后关联着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虽然焦某‘脱残’了,但和焦某一样的群众还有很多。他们仍旧是我们残联的关注对象,他们都是我们的家人、亲人,我们没有理由放弃他们。”

沁源县残联追根溯源,查阅了焦某当年办理残疾人证时的残疾鉴定证明,走访了他的亲朋好友,面对面查看了他的身体状况,了解了他近期的生活状况……经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讲解和谈心解疑,焦某的困惑被打开,明白了残疾鉴定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不能有偏私,不能不公正。

董红星说:“沁源县在每一个乡镇都设置了专职残联理事,他们每天都奔波在田间地头,入户走访,尽管残疾人帮扶工作千头万绪,工作繁杂,但残联始终关注着‘脱残’群体的生活和工作,面对他们的合理需求,我们同样会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实际帮扶!让每一个残疾人和‘脱残’群众都能公平地参与到社会活动中。”(杨鹏飞 黄丽慧)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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