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靖 见习记者 王星玮)近期,因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的投诉接连发生,同时引发旅游者集中维权的群体性事件。为使旅游者提防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陷阱,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效维护旅游的合法权益,9月11日,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旅游者报名参团时应谨记以下几点:
首先要认清旅行社资质,签订旅游合同。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切记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报名时必须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出团通知书一定要仔细阅读,对于疑问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一定要慎重。关于旅行社资质,如有疑问可拨打属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查询。
第二,出境游保证金要托管,相关票据须留存。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发〔2015〕281号)要求,旅游者交纳出境游保证金时,请勿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交与旅行社,更不要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旅游者应该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交纳出境游保证金,并留存相关票据,以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第三,目前,旅行社存在捆绑销售两条线路以上的旅游套餐产品(包含出境游及国内游),以及更加隐秘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如“买一赠多”、“交押金送旅游”的情况。此类产品对健康的旅游市场秩序具有严重的腐蚀性,为了规避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管,常常无合同、无票据,且团款也是通过个人微信账号进行交易,这不仅难以保障旅游服务质量,而且给旅游者维护权益也带来诸多不便。请旅游者拒绝旅游套餐,远离低价旅游。
旅行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或旅游纠纷,游客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投诉,切不可采取拒绝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损失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能够受理旅游投诉的时效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超期则无权受理。如果游客遇到问题,可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或山西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7731999,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