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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募捐六问
发布时间: 2017-08-11 08:45:09    来源:

一、我有捐赠意愿,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机构?

应选择通过依法登记、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

二、公开募捐一般有哪些形式?

1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2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三、大家捐赠的救灾款物都用在了哪些方面?

解决灾民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用途,还有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直接用于救灾方面的必要开支。

四、大量的救灾款物是如何管理的?

政府民政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对救灾捐赠款指定账户,专项管理;对救灾捐赠物资建立分类登记表册。

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灾情和灾区实际需求,可以统筹平衡和统一调拨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并报上一级政府民政部门统计。

对捐赠人指定救灾捐赠款物用途或者受援地区的,应当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在捐赠款物过于集中同一地方的情况下,经捐赠人书面同意,省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调剂分配。

五、捐赠人对捐出的款物是否享有知情权?

灾区有关机构在发放和使用捐赠款物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及时对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组织应依法依规发布募捐方案、收支明细,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信息,并及时答复捐赠人的查询。

六、捐赠后才发现竟然是个骗局,捐赠人应该怎么办?

应当立即报警。法律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违反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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