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消协公布2017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中凸显“信”字。“信”表达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强调年主题“网络诚信”是核心目标;二是网络消费领域要求商品信息全面准确、真实透明;三是网络经营者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四是诚信经营才能带来消费信心。1月17日,围绕2017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的涵义、依据、目标和工作重点等相关问题,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永明逐一对其进行了解读。
年主题包含三层涵义
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基于此,“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自然也即成为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而“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包含有三层涵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年主题中有四个依据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成为2017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其依据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个依据是助推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是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的必然选择。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38285亿元,相比2014年的28211亿元,同比增长35.7%,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7%,较2014年的10.6%,增幅提高了2.1%。2016年预计全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可有望达53261亿元。
这一数据意味着,网络消费正在成为消费者生活形态和消费模式中新的消费符号。而助推新网络消费环境改善,对优化升级人们的基本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个依据是强化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依法履职的现实所在。
“互联网+”时代在不断强化消费者的自由选择和自主消费权。与实体店相比,网络购物则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多问题和挑战。维权难、索赔更难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和加强。
第三个依据是网络消费理性教育下,维护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使命所在。
现如今,新型网络消费模式,使之消费者与经营者地位不对称,削弱限制了消费者网购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给不诚信的经营者造成可乘之机。由此,强化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其自我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个依据是深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亟需完善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新《消保法》和即将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尚在征求意见中的《电子商务法》等对网络消费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工商总局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并决定利用三年时间,重点强化网络消费维权领域监管执法。中消协早在去年就启动建立了方便解决网络消费纠纷的“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探索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为下一步深入推动互联网领域消费维权、营造安心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打下基础。
年主题的五大目标
按照中消协安排部署,省消协和全省消协部门也将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即将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二是以促进消费者品质提升为宗旨,依法履职不断推进重点网络消费环境的改善,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反映呼声,主张消费者权益,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四是从源头减少和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针对网络消费开展消费教育和经营者自律,营造安全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五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快受理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投诉方式转变,拓宽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更加广泛覆盖电商平台和企业。
年主题的五大工作重点
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和中消协的安排部署,省消协和全省消协部门将开展五大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二是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三是强化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开展社会监督,结合相关节日、“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网络维权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四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网络消费、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五是拓宽与境内外消协组织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健全跨国跨境海外代购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提升对跨国、跨境消费纠纷的解决力度,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
本报记者 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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