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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将升级燃气用户自有设施 用户只需支付50元安装费
发布时间: 2017-07-06 10:17:35    来源:

近日,太原市政府宣布,将对省城98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进行改造,计划安排2.45亿元资金提升燃气安全系数。

据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针对太原市燃气用户自有设施进行改造工程,预计用3年时间分期实施,对太原市城六区(综改区)范围内、截至2015年底的98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用户灶具连接用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软管;将单气嘴(灶前阀),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

其中,2017年安排38万户、2018年和2019年每年安排30万户。2016年以后新发展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统一按新规定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实施。3县1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此次改造工程将优先改造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开放式小区、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居多的小区,分批实施、梯次推进,逐步实现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全覆盖。

目前,改造安装服务工作由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产品销售企业设立的安装维修企业,在划定区域内按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组织安装,并负责质量验收、建立信息台账、安全用气宣传和维修质保服务。

按每户改造费用250元预算,98万户需总投资2.45亿元。其中:材料费按每户200元测算

(根据政府采购价最终核定结算),由政府全额补助,市、区(综改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分别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2017年市、区(综改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补助资金3800万元。2018年和2019年,市、区(综改区)两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补助资金3000万元。市、区(综改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到市城乡管委统一调配使用。安装费每户50元,由居民用户自理。


【责任编辑  董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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