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建军)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根据《消法》《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和《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精神,鉴于上一届维权志愿者已经到期,2月3日,太原市消协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重新选聘70名维权志愿者。报名时间即日起2月15日止,维权志愿者的聘任期限每届为两年。
报名者须符合六项条件:一是较高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二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政治素质高;三是具有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正派;四是热爱维权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无偿为消费者服务;五是年龄在18-65岁(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限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六是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消协组织管理。
维权志愿者以兼职方式义务从事社会消费维权监督工作,其行为具有自愿、无偿、为他人和非职业的特点,其活动遵循奉献、互助、公益、进步的原则。维权志愿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之间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受聘后,志愿者将参加五项活动:一是积极参与消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二是协助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三是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消协组织反馈;四是受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受理、调解小额消费投诉;五是应邀参与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报名方式可采取单位组织推荐(须加公章)和个人直接报名两种方式,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tyxx315@163.com,或送至太原市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 李佩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