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晋城市文明办、晋城市消费者协会依据《晋城市放心消费共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规定》,对企业经营主体已注销、变更、停止经营活动、不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等不符合“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共建单位资格的晋城市城区豪亨世家餐厅、晋城市城区食柒度烧烤店 、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晋城第二分店、晋城市福旺多商贸有限公司福旺多超市、泽州县下村镇永富盛便利超市、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丈河商贸中心六家企业作出撤销“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共建单位命名和全国12315平台ODR成员单位资格,并收回标牌及证书的决定。
晋城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来,坚持高质量创建,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晋城市创建“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店)认定标准(试行)》《晋城市放心消费共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规定》《晋城市创建放心消费共建(示范)单位评估评价标准》等一系列创建制度。一是把好入口,坚持企业自主申报,市场监管部门把关,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创建氛围浓厚,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纳入培育范围。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放心消费共建单位采取跟踪回访,约谈指导等方式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其更好地落实消费维权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各项承诺。对违反创建活动有关规定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及时纠偏扭向,确保“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共建(示范)单位金字招牌发光发亮。三是坚持创建与执法并重,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同时,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动。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行政处罚、行政约谈、投诉信息公示、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推动经营者规范经营。 杨振清
【责任编辑 周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