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 贵州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黔民发〔202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支持家庭养老,帮助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工作。要更好地提升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生活安全指数,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