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山西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97万户,同比增长26.1%,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14户,较2021年年底增长24户,充分显示政策推动加快全省市场主体建设年目标实现的功效,展示出我省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的丰硕成果。
建设视野聚焦企业最需处
企业复工复产面临挑战,企业转型升级亟需更多政策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需要更多激励机制……
“任务栏”刷新,市场主体建设如何应对?
急企业之所急,市场主体建设事事有着落。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我省制定实施“1+1+8+1”政策措施体系,涵盖了便利服务、减税降费、降低成本、激发活力等方面。通过开展“百日攻坚”“百项降本”“百项优服”等专项行动,为企业减负增效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快推进“十大平台”建设,包括市场监管云平台、信用监管平台、消费维权平台、食品药品安全平台、标准化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市场监管执法平台、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市场监管数据分析平台、市场监管综合指挥平台。这些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在线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等目标。
此外,我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企业登记“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实现了企业登记“零材料”“零跑动”“零费用”;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完善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水平;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力度,实施创新创业创造十大行动,培育壮大新型市场主体。
建设实践结出累累硕果。面向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开展专利申请和保护工作,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搭建消费维权网络平台,便利消费者快速投诉、随时维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家门口”服务、“一站式”服务极大方便了企业办事效率和质量。
发展保障促进企业高质量
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对市场主体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需求也显著增加。
想企业所想,市场主体发展招招真作为。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我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市场主体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效益增长。
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积极培育壮大民营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工程投资。同时,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社会组织等新型市场主体,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2022年,全省实有企业107.1万户,同比增长16.3%;民营企业数量达到101.1万户,同比增长29.9%;个体工商户281.03万户,同比增长31.33%。
促进市场主体专业化。着力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高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降低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化。强化市场主体法治建设,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监督,推动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加大市场主体标准化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和实施,提高市场主体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022年是我省市场主体建设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协同各个职能部门组成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创设综合协调小组,依托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体系在全周期、全流程、全要素方面为企业发展注入动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全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从金融支持、财税支持、用地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制定77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企业生命力;通过我省重点产业链及产业链链长工作机制创新落实龙头企业分类倍增方案,提升企业竞争潜力。
本报记者 王星玮
【责任编辑:周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