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嫱)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充实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此次征集活动计划共征集15名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
此次征集人选要求应聘者符合《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能力要求,同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履职意识,能够忠实地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忠诚担当,勤勉敬业,依法履职,廉洁从业;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在企业管理、战略规划、风险防控、资本运作、财务审计、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财会、金融等某一方面专长,取得过良好工作业绩,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特别优秀的(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具有国家级、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可适当放宽;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职称;符合《公司法》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此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或聘用合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纪律处分期间及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司法》及《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外部董事人选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此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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