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5月1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60.7万人,占比18.92%,比2010年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随着“全面三孩”和优化生育政策有效实施,婴幼儿入托需求也将日益增长。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已成为比较紧迫、突出的民生问题。《实施方案》立足我省养老托育发展实际,将“一老一小”工作系统考虑、统筹推进。
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零门槛”。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实行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零门槛”,大力扶持本土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构建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示范引领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发展,推广太原社区居家嵌入式养老模式,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实施“城镇养老幸福工程”民生实事,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养老机构结构调整,到2025年年底,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实施养老服务“431工程”,创建4个养老服务模范市、30个养老服务模范县、100个养老服务模范机构;同时,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工程”,培育10个规范化、标准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建成200个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社区养老示范机构,打造50个养老示范社区,发展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我省将加快建设一批康养社区、康养小镇、康养民宿村,打造康养产业集群,深化医养结合,推进智慧康养,实现优质资源无缝链接,满足高品质养老和康养需求。
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规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来抓,纳入省委常委会重点工作和“13710”督办内容,列为省政府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我省先后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文件,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规范,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项重要指标,全面统筹,系统推进。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方针,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先后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780万元,支持了24个项目建设,新增托位2780个,扩大了普惠性托育服务市场供给。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和“全面三孩”优化生育政策深入实施,我省养老托育工作将会呈现出高增速、高需求等特点,养老托育服务压力还会不断增大。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处长赵霞表示,“一老一小”同源于家庭发展,有许多共同之处。我省将指导地级市制定完善“一老一小”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梳理各市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缺口,分年度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拟实施的重点项目,细化支持政策措施,持续推动“一老一小”问题在全省得到整体性推进、系统性解决。
同时,对《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和分阶段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同时研究建立“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机制,进一步确定评价指标,加强绩效评价,形成养老托育年度发展报告,为我省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 李佩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