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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传销欺骗手段消费者一定要警惕
发布时间: 2017-04-27 09:07:32    来源:

朔州市工商局联合朔州市公安局提醒

这些传销欺骗手段消费者一定要警惕

本报讯(记者 李德吉  吴贵君 通讯员  梁晓敏)随着朔州市打击传销力度的不断加大,现今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较以往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发展速度快,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大。因此,朔州市工商局、公安局联合发布警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传销陷阱,防止上当受骗。

一、要警惕以求职招聘为诱饵:以招聘、实习、介绍工作,甚至网友邀约、观光旅游为名,诱骗学生到异地参与传销。

二、要警惕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许诺高额回报,制造一夜暴富的神话,引诱参与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三、要警惕以国家试点为幌子:打着“连锁销售”、“许可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阳光工程”、“1040工程”等的名义诱骗参与传销。

四、要警惕以直销名义为掩护:假借直销名义,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

五、要警惕以网络营销为旗号: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

朔州市工商局、公安局联合提醒广大市民:对打着上述幌子的营销活动要特别注意,谨防受骗上当。如果不小心陷入传销组织,要冷静面对,不要急躁害怕,在陌生环境下不要急于跳楼或攀爬水管,要利用技巧与传销人员周旋,降低他们的防备心,找理由向外界传纸条、通信息以便群众举报、警方施救。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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