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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一元车费拳打出租车司机获刑
发布时间: 2017-03-30 17:58:25    来源:

原标题:小伙为一元车费拳打出租车司机获刑

为了1块多钱就冲动动粗,一拳打出去,不仅赔钱数万元,还差点蹲班房,小伙子追悔莫及。日前,德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被告人刘旭(化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小伙子刘旭是1992年12月生人。2015年12月11日下午5时许,刘旭在德州学院附近打车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鑫源国际门口。下车时,因相差1块多的车费钱与出租车司机王磊(化名)发生争执。

“我要求下车的时候是8块4,钱我都准备好了,谁让你又多开了一段路,计价器跳字成为9块多才停车?”刘旭说,“我就给你8块4,算是到我要求下车地点的车费!”

“不行!计价器上显示的是多少钱,你就必须给我多少钱!”王磊气恼地说,“你在哪儿下车也是要过马路的,我带你过了街道护栏也是方便了你!如果没钱打不起车就不要坐!”……

争吵期间,王磊用前胸顶了刘旭两下,刘旭不甘示弱,挥手朝王磊右眼回击一拳。就这样,因为一块多钱的车费,俩人闹进了派出所。经法医鉴定,王磊右眼眶内壁被打骨折,鉴定伤情为轻伤一级。2017年3月10日,公诉机关将此案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起公诉。此时,刘旭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赔偿王磊经济损失5.7万元,取得了王磊的书面谅解。


责任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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