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游玩请擦亮双眼
本报讯 春暖花开,又到了旅游的好时节。 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引导游客理性消费,长治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旅游消费者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一、认清资质再签合同。出游一定要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看其是否具备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核准旅行社经营范围;选择正规的旅游电商平台,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如果您遇到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一定要拒绝,否则一旦产生纠纷您将无法维权。
二、别被旅游广告“忽悠”。如今,各种旅游广告充斥眼球,提醒您千万别被一些故弄玄虚和看似五花八门的促销方式给“忽悠”。规范的旅游产品广告,一定具备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内容,而不规范的广告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服务质量无法保证,所以您在选择时一定要留心观察,切勿上当让自身利益受损。
三、向“不合理低价游”说不。所谓“不合理低价游”是指地接旅行社在接待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甚至低于成本价接待。在“零团费”旅游活动中,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费用,只负责输送客源。在这种模式下,地接社的接待成本、企业利润、所需税金、导服费用等全部来自于导游所交的“高额人头费”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签单”回佣;地接导游以引导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活动为主,地接社和导游的“回扣”项目较多。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不会做亏本生意,游客表面上看似少交团费,实则旅游费用比正常品质游还要贵。所以,您要谨慎选择,不能贪图便宜盲目选择低价。
四、出游要做文明使者。无论何时,出门的时候要牢记,您出门在外作为旅游者,您的言行代表着您所在城市的形象,所以,在旅游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做文明的使者。
五、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出门在外,遇到问题在所难免,这就需要您在旅途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千万不可采取拒绝登机、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通过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可拨打12301或0355-2052810进行投诉。也可向12315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特别提醒旅游消费者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超过90天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便无权受理了。王海平
【责任编辑:周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