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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现在能向16家银行提出申请
发布时间: 2017-03-22 10:43:50    来源:

今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今后,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由向12家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签约扩大到了16家,办理商转公贷款变得更方便。

目前,16家银行机构已与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其商业住房贷款客户可于2017320日起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商转公贷款。

太原公积金中心提醒,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预审预约,且在办理商转公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3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以及借款人与提供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未结清的非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结清后才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除商转公贷款外,其他贷款品种的申请时限调整为住房消费行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三年内均可申请贷款。

16家银行机构

此前的12家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行。

新签约的4家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直属分行。

 

【责任编辑  董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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