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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发布时间: 2017-03-21 09:49:27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阎建军)记者从2017年太原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太原市有15家旅游客运企业44辆车逾期未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15家旅游客运运输企业为山西龙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捷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山西鑫晋源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龙亮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天之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市千山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迅马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中旅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山西交通国旅汽车有限公司、山西福鑫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凯飒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迎宾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江洋涌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据介绍,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对太原市旅游客运企业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逾期未检情况进行排查时,发现太原市有15家旅游客运企业44辆车逾期未检,交通违法未处理数量78起,其中晋A54336号车辆的违法行为高达11起。这些企业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和违法数量巨大,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为此,太原市旅游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太原市所有旅游企业在旅游客运企业隐患未消除之前,不得与其签订旅游包车、租用车辆合同。凡发现旅行社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旅游客运运输企业签订旅游包车、租用车辆合同的,将按照《旅游法》第97条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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