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因环境问题突出,省环保督察组12月23日对临汾市域内的洪洞、襄汾等7县(市、区)和霍州煤电集团的主要党政领导和负责人进行约谈。
其中,对环境问题相对突出的洪洞县、襄汾县、霍州市党政主要领导、霍州煤电集团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性约谈,对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尧都区、乡宁县、侯马市、浮山县等4个县(市、区)党政领导进行警示性约谈。这些县区和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是督查组通过下沉督察、信访举报、走访调研、个别谈话和资料审查等途径发现的。
督察组指出,洪洞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是:环保主体责任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下冷、认识片面、缺少配合等现象;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不到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培训不到位和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环境质量不降反升,今年1-11月大气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增长较大,汾河天井断面COD、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38%和63%;部分督办案件处理不到位,没有按照部门职责和网格化监管职责严肃问责;部分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土小企业取缔不彻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赵城工业园区无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道路扬尘污染和农村散煤燃烧严重等。
襄汾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是:环保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不到位,工业企业驻厂监管不力,企业超标排放时有发生;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居高不下;办理督察组转办案件追责力度不够,对督察组转办的7件典型案件追责不到位;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相对突出,襄陵镇14家小铸造企业转型升级力度不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不到位,道路扬尘和面源污染严重,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等。
霍州市存在的环境问题是:环境质量指数不降反升,今年前11月优良天数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方案未明确各级网格的具体监管职责和内容;城周边村散煤燃烧严重,主城区周边仍有近20个村未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城市周边道路二次扬尘污染严重。
霍州煤电集团存在的环境问题是: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设问题突出;矿区(辛置)生活污水处理厂超期建成,两年来800余万吨生活污水直排;辛置煤矿矸石山自燃,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白龙矿区域环境脏乱差,矸石处置不规范,矸石场道路未硬化,有煤泥在厂区内堆存。霍州煤电集团环境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健康,严重影响了临汾市和霍州市整体环境保护工作。
尧都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是: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不足,网格化环境监管存在不足,驻厂监管不到位;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主要污染物浓度居高不下;对部分督察组督办案件处理追责不到位;部分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道路扬尘严重,各种堆场、料场未有效覆盖等问题等。
侯马市存在的环境问题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及时,环保压力传导不够,部分部门履职不到位;境内汾河上平望断面、浍河小韩村断面流域断面超标,治理进度缓慢;关停淘汰企业清理整顿不彻底等。
乡宁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是:环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鄂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进度滞后;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范围不够,未解决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不彻底等问题。
浮山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是:未逐级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部分职能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网格化监管传导压力层层递减;停产、关停、淘汰选矿厂清理整顿不彻底;矿山地质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历史欠账多;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县城污水处理厂负荷不足,运行效率低。
督察组要求,被约谈的有关县(市、区)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站在“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按照楼阳生省长“三个不要”、“三个要”和“四铁”的工作指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并重、协调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优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进度,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力度,落实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落实土小企业淘汰政策,要坚持铁腕治污,坚决打击土小企业死灰复燃,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省督察组转办的典型案例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信访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依规加大追责力度。
洪洞县、襄汾县、霍州市、尧都区、乡宁县、侯马市、浮山县和霍州煤电集团主要负责人均进行了表态发言,认为通过约谈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查找不足,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标准,综合施策,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于提出的整改建议要不折不扣执行,确保各项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记者侯津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