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1
马顺英
马顺英,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多年来,一直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06年荣获“全省十佳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者”称号;2011年荣获中消协“维权先进工作者”称号;所在小店区消协,连年获得省、市消费者协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荣获中消协“全国消协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和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编号02
任聪聪
任聪聪,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
自2014年到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以来,任聪聪积极宣传新《消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受理、解决消费者的诉求,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受理、调解每一位消费者的投诉是每日必做的工作。近三年来,她受理投诉2000余起,录入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系统3000余件,多次受到消费者的肯定和赞扬。
编号03
原晋惠
原晋惠,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原晋惠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消保法》,认真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进入协会工作以来,她为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工作鼓与呼,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九年来,共接受咨询1000余件,受理投诉4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受到消费者称赞,多次被省消协和太原市工商局评为先进个人。
编号04
高铁军
高铁军,大同市城区消费者协会科员。
工作以来,高铁军一直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全心全意为消费者着想,实实在在为消费者办事,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许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信赖。2016年,她所在的消保股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353件,调解成功3226件,解决率达96.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0.2万元,其中加倍赔偿3580元,受理举报248件,已办结239件。
编号05
李芳娟
李芳娟,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郊分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12315办公室主任。
李芳娟高度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重视业务知识的钻研,勇挑重担,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她注重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积极引入并推广各类先进的监管模式;有着极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工作中,她一直坚持做到严于律已,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为做好工作殚精竭虑。
编号06
吴广日
吴广日,天镇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检股股长。
工作以来,吴广日坚守在第一线,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管。2013年2月被任命经检股股长后,主要负责经检、传销、商标、双打、广告、消保、消协、12315等有关工作,同时还配合天镇县政府执行各项专项行动,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得到了锻炼。
编号07
薛瑞
薛瑞,阳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薛瑞敢于维权、善于维权,经他受理的消费投诉案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以上。2004年开始从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2010年任阳高县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至今已成功调解消费纠纷达1000件,先后被省消协评为“2006年一会两站建设先进工作者”、“大同市消协系统2003—2005年度先进个人”,也获得了省消协“一会两站”先进集体的表彰。
编号08
杨斌
杨斌,长治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2012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为“2010—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2013年4月被省总工会、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维权卫士”。2013年9月被山西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被评为“2014—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2014—2015年山西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编号09
白晋生
白晋生,沁水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工作以来,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人民群众充分认可。沁水县消协连续三年获晋城市消协系统标兵单位,本人年年被晋城市消协评为先进个人,而且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编号10
李娜
李娜,晋城市消费者协会科员。
2006年获得“全省消协先进工作者”;2009年获得“全省消协先进工作者”、“全国消协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工作者”;2012年获得市级“消费维权服务先进个人”;2013年山西总工会、山西省工商局、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授予“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2013年获得全省消费者协会投诉调解技能大赛三等奖;2016年获得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编号11
何秀峰
何秀峰,山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工作以来,一直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恪守“投诉事无大小,有诉必理;消费者无亲疏,有求必应”的工作准则进行工作。
为了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成为维权工作的行家里手,她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学习边请教,把业余时间和休息都用到学习上,提高了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
编号12
李红梅
李红梅,怀仁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工作以来,李红梅在消费维权岗位上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与时俱进;严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教育成果,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全心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恪守“事无大小,有诉必理。连续多年在县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编号13
赵迎丰
赵迎丰,朔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工作以来,赵迎丰心为消费者所想,力为消费者所出,情为消费者所系。为了更好地做好维权工作,他坚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学习边请教,把业余时间和休息都用到学习上,并主动地向有经验的老同志请教,有效地提高了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
编号14
景鹏
景鹏,运城市盐湖区消协秘书长。
工作以来,景鹏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基层实践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消费维权一线工作的这些年,他从一名维权新兵成长为了一个经验丰富的消协人,在维权工作中收获的一点一滴,都成为了成长的能量。回答消费者的疑问,他从来不厌其烦,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不忘初心地努力,为家乡的消费者保驾护航。
编号15
蔡俊青
蔡俊青,偏关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蔡俊青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喜欢思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为提高自身素质,她不断增加新知识,陶冶情操,开拓视野,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培养了一定的组织与社交能力。
蔡俊青还是个勇于创新的人,乐于帮助消费者协调解决生活上的麻烦,善于总结归纳和沟通,有良好的敬业作风和集体观念。
编号16
潘文平
潘文平,忻州市消费者协会科员,2004年至今一直从事消协维权工作。
潘文平在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他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多次被忻州市工商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文明标兵个人”;2015年被省消协评为“先进个人”。
编号17
李晋生
李晋生,曲沃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举报中心主任、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在从事多年的消费维权工作中,李晋生始终坚持用真情书写人生,用辛勤耕耘事业,履职尽责,开拓创新,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捍卫着神圣的维权事业,用无悔的人生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维权之歌,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编号18
许振月
许振月,侯马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咱们的老许”。
许振月是消协年轻姑娘小伙子眼里爱钻牛角尖的“许头”,他是消费者跟经营者有争端时要“给拿出个主意”的人,他是那个把消费投诉视警情把群众利益看得比天大的“工作狂”。侯马市消协连续多年获山西省消协系统先进单位,他本人被省消协评为十佳维权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侯马消协评为优秀工作者。
编号19
高锋
高锋,吕梁市消费者协会职员。
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高锋竭尽所能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将业余时间用在学习上,主动向老同志请教,不断提高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同时,努力做好“一会两站”工作,在全市行政村、街道及银行系统建立消费维权联络服务站,将消费维权站建在消费者家门口,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化解群众矛盾,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奉献自己的力量。
编号20
吕建
吕建,汾阳市消费者协会职员。
长期的消费维权工作和基层经验,培养了吕建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每年在省、地消协的培训中,他都会学习《消保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 《民事诉讼》等法规并实践于所属工作中。他还经常实地调研消费市场,定期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具有权威性的消费警示。吕建性格沉稳,积极向上,乐于与人沟通,喜欢不断迎接新挑战。
编号21
赵亚萍
赵亚萍,孝义市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
赵亚萍不断增强“维权就是维稳”的服务意识,全面推进12315规范化建设,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监管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建立了36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解答各类消费者咨询1258人(次),散发工商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万余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受到了领导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周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