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阎建军)10月22日,省食药监局通报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罐头、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食糖、冷冻饮品、蜂产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2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样品22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此次不合格样品共9批次,分别为:1.饮料3批次,代县九龙泉水饮品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平遥县天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太原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帕米尔天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帕米尔远古冰川矿泉水;水产制品1批次,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岛海坤苑食品厂生产的鱿鱼丝;糕点1批次,阳泉市汇麦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点时光-香蕉奶酪味的糕点;调味品3批次,晋中市榆次区沂苒老陈醋经销部销售的标称晋中市格万老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晋中市榆次区顺扬商行销售的标称山河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应县张子儒传统家拌醋厂生产的酿造食醋;方便食品1批次,太原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年糕杨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藕粉(方便食品)。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周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