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洪洞县工商质监局城区所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经了解,当事人在某摄影机构交付200元定金后,因未能按期拍摄遂要求该机构退还定金,该机构拒还因而产生纠纷。经执法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该机构同意返还消费者所付定金。事后,消费者激动地说:“你们真是急消费者所急,为老百姓办实事。”牛金玲
【责任编辑:周伟】


本报讯 近日,洪洞县工商质监局城区所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经了解,当事人在某摄影机构交付200元定金后,因未能按期拍摄遂要求该机构退还定金,该机构拒还因而产生纠纷。经执法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该机构同意返还消费者所付定金。事后,消费者激动地说:“你们真是急消费者所急,为老百姓办实事。”牛金玲
【责任编辑:周伟】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本网站所转载信息,不代表山西市场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需注明来源。
备案号: 晋ICP备05002489-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4120190023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256号 法律顾问: 山西锋为律师事务所
新闻热线:0351-4067522 新闻爆料QQ:109136671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51-4179700
Copyright ©1999-2024 http://www.sxscdb.com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