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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工商12315提示 液化气消费要谨“言”慎“行”
发布时间: 2018-01-18 09:18:13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阎建军)为改善空气质量,晋城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设定“禁煤区”,众多消费者改煤取暖为液化气取暖,为此,110日,晋城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液化气消费要谨“言”慎“行”。

晋城市目前罐装液化气消费经营方式是电话订购、送货上门。消费者首次接受服务需交纳金额不等的液化气罐使用押金,退罐时退押金。近期,12315中心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涉及问题:一是送货上门不及时,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二是退罐不积极,多扣折旧费。在此,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路边小广告而轻易订购;订购时要核实经营者厂名厂址,交押金时要求开据盖有红章且有明确单位名称、地址、购买时间及退押金各项条件的票据,以免退罐时不能如实退还押金,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近期,12315中心连续接到多起申诉,反映家用液化气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因重复使用、不当使用或质次问题等引发瓶口漏气,成为隐藏在我们生活中的不定时炸弹,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在此提醒消费者,对没有厂名厂址或者厂名厂址标识不清、外观损坏的钢瓶要坚决拒绝购买;购买时要求经营者出具发票或盖有单位公章的收据并保存好,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切实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使用过程中要保证家中通风良好,使用环境要严格按液化气使用要求,发现漏气要及时做适当处理或向厂家反映。

如消费者再遇到上述问题,可及时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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