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阎建军) “双11”虽已过,随后又将迎来“双12”、元旦等网购销售高峰,快递、物流业务量也增大,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不当面验货的习惯,向消费者寄送空包裹或劣质商品,然后利用快递到付业务对消费者进行诈骗。为此,近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五点:
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近来接到的投诉内容来看,由于目前物流市场混乱,消费者委托运输的贵重物品丢失现象时有发生,受损金额也越来越大。消费者一旦出现货物丢失或受损,经营者要么不赔,要么只按运费的3到5倍赔偿,也就是几十元钱,而消费者损失的物品价值一般会远远大于这个费用。因此,消费者在寄送及签收快递时要慎重对待。
一、接收包裹要注意。消费者在接收物流包裹时,一定要核验是否为自己所要接收的快递、物流公司,不要接收来路不明的快递或物流,特别是对于需要到付的包裹,接收人或者代收人最好当面拆开包裹验货,防止上当受骗。
二、特殊商品需保价。寄送贵重、易碎、易破(如玻璃、瓷器等)物品,首先消费者最好选择较为规范、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填写寄货单据时,一定要将商品的名称、实际价值等项目填写完整。针对易碎、易破物品一定要求快递公司对物品进行安全包装,同时打上“向上”、“轻拿轻放及防雨”等标志。对于贵重的快递产品要进行保价,否则出现丢失、损坏时会给维权带来困难。
三、时效商品要签协议。邮寄时效性较强的(如鲜花、糕点等)物品,邮寄时最好与投递公司签个简单的协议,列出双方的承诺及义务,可付一定的加急费,一旦邮递公司出现问题,应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四、注意保证交易安全。现在很多网站都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在没有收到商品前,不要确认收货。收货时一定要当着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面拆开货物包装,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拒收。
五、注意索要相关凭证。消费凭证是维权的基本前提,寄快递或者发物流时要切记索要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
【责任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