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家电消费,政府实施了家电补贴政策,旨在刺激消费、推动家电行业发展以及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消费纠纷,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通过调查深入分析家电补贴消费维权现状、问题及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家电补贴消费维权现状
1.消费者维权意识加强。家电行业是竞争充分的行业,品牌都很重视美誉度,但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消费者还是有一些投诉,反映较多的还是觉得手续多,送货仓促等,以及售后维修服务中也长期存在以次充好、小问题大维修、巧立收费名目、假冒官方维修等乱象。
2.投诉量呈上升趋势。随着家电补贴政策的推广,家电市场消费活跃度提升,与之相关的投诉量也在逐年增加。
3.纠纷类型多样化。家电补贴消费纠纷不仅涉及补贴金额,还涉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履行等多个方面。
4.纠纷解决难度大。由于涉及政府、商家、消费者等多方利益,家电补贴消费纠纷的解决往往较为复杂,需要多方协调。
5.维权渠道多元化。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媒体曝光、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也可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投诉。
二、家电补贴消费纠纷主要类型及律师建议
1. 以旧换新补贴价格纠纷
补贴政策出台后,部分商家暗中提高商品原价,使消费者享受补贴后的价格与补贴前差别不大,甚至更贵,价格不透明,商家未明确标注补贴前价格、补贴金额等信息,消费者难以判断实际优惠幅度,或者在计算补贴时故意设置复杂规则,让消费者难以理解,导致纠纷。
法律分析: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民法典》第497条认定格式条款无效,判决按市场价补差。
商家暗中提价、价格不透明及设置复杂补贴计算规则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价格情况的权利,且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商家此类做法使消费者难以判断实际优惠,违背公平交易原则。
《民法典》第497条指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商家设置不合理的补贴规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消费者维权时,可要求按照合理的市场价进行差价补偿。
2. 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
一些商家可能会向消费者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家电产品,却声称符合补贴标准;商家承诺的配送、安装、售后等服务不到位,如延迟配送、安装不及时、售后维修推诿等,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引发纠纷。
法律分析:该问题涉及《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依法要求商家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商家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规定。同时,不兑现服务承诺,侵犯了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权利以及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
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责任。
3. 补贴申请流程复杂,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部分补贴政策申请流程繁琐,所需材料复杂,或者相关部门审核不及时、系统故障等;有的商家通过虚假交易、收集消费者身份信息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消费者难以顺利申请到补贴。
法律分析:该问题涉及政策制定和实施层面,建议相关部门简化流程,方便消费者申请。消费者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加快审核、修复系统。若因商家骗补无法申请补贴,保留证据向市场监督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也可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4. 商家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政策不了解虚假宣传,夸大补贴力度、虚构补贴产品范围,诱导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补贴条件产品;不告知消费者补贴的限制条件,如产品型号限制、购买时间限制、使用区域限制等,消费者购买后才发现无法享受补贴。
法律分析: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规定,构成欺诈;违反《广告法》第28条(虚假广告)。
商家虚假宣传和隐瞒限制条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获得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商家故意误导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广告法》第28条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为虚假广告,商家此类行为违反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消费者维权时,可先与商家协商退款或给予补贴,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还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5.商家捆绑销售
在家电补贴活动中,有商家采取捆绑销售策略,要求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家电时必须搭配购买其他商品或服务,否则无法使用补贴;在申请补贴后,面临补贴发放延迟的问题,甚至有部分商家以各种理由克扣补贴款项。
法律分析:商家拖延发放补贴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违背补贴政策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商家作为补贴发放协助者,未履行发放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三、家电补贴消费维权问题产生的原因
1.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消费者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淡薄,在购买家电时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补贴政策和维权途径了解有限,轻信口头承诺,缺乏必要的证据收集和沟通技巧,导致维权困难。
2.补贴流程设计缺陷。补贴申领流程复杂,政策解读不透明,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补贴政策不明晰。
3.监管与执行不力。相关行政部门对家电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管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措施,对商家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
四、家电补贴消费维权对策建议
1. 对消费者的建议
提高警惕,理性消费。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产品补贴政策,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避免被商家虚假宣传误导。货比三家,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保留证据,依法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购物发票、补贴申请材料、与商家沟通记录等证据,提高维权意识,如遇消费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相关行政部门的建议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线下门店等,广泛宣传家电补贴政策,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同时,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资料,方便消费者查询,提高消费者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简化补贴申请流程。推行线上“一键申领”系统,减少其它审核环节,方便消费者申请补贴。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官方渠道公示补贴产品目录、价格范围及申领条件,加强对产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对商家的建议
诚信经营,合法合规。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监管机制,督促商家提高售后服务水平。规范以旧换新流程。商家应制定公平、透明的以旧换新评估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建立商家“黑名单”制度。对虚假宣传、套补骗补行为公开曝光并重罚,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核查补贴资金流向。
4.推动行业自律与协作
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补贴商品服务标准,规范企业行为;联合电商平台建立“补贴专区”,确保价格透明、流程合规。(张建国)
作者单位:太原市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