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格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日常扣留逾期未处理机动车予以公告。
车辆信息:
车牌号:鲁GZ6L25;品牌型号:宝马;车身颜色:红;车架号:LBV3B1402DMB21330。(该车为套牌车,套用京FLZ713牌照,实际牌照为鲁GZ6L25。)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请相关当事人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置。
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