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在文水县召开。会上,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吕梁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合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文水工作经验,从普法宣传、诉调对接、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司法建议、支持起诉以及反家庭暴力等多方面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暴不是某一家的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妇女因家事纠纷向妇联求助的,妇联认为适宜通过诉讼解决的,经求助人申请,出具支持起诉建议书;妇女因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人身权益求助的,经求助人书面申请,书面建议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吕梁两级法院和妇联坚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落细,走进乡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民法典、老年人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妇女儿童等家庭成员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全市13个县市区的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认证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组织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法院诉前委派、诉中委托,共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人民法院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为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
双方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法院建立家事调查员名册,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夫妻感情、老人赡养、子女抚养以及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极端行为等情况,依职权调查取证或委托家事调查员进行调查。妇联可从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妇联专兼挂职干部以及其他具有社会、人文、心理、婚姻家庭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中,向人民法院推荐家事调查员。妇联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或者法院审理过程中,对部分情绪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当事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