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场网讯(记者 郭艳艳)日前,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领域价费分离试点建设工作,以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及物业价格收费秩序。
为推动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费单独计量,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头部企业的头雁效应和示范带动效应,通过行政指导会、发布提醒告诫函、签订承诺书、规范价格公示牌、实地调研指导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市科达自控、锦森电子等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头部企业,在太原市小店、迎泽、杏花岭、尖草坪、万柏林区和阳曲县6个县(市、区)共10个居民小区率先建立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价费分离试点。
11月21日至12月6日,工作人员先后前往凯樾龙城苑、金瑜龙城苑、馨春龙城苑、摩天石小区等1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价费分离试点小区,重点对充电运营单位明码标价公示情况及价费分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充电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物业费、电梯费和转供电收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检查现场均有价格公示牌,被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均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已率先提前执行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督查组还现场引导运营商合理制定服务费收费标准,切实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