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省、市“铁腕治污行动”督查组、及柳林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严重,柳林县环保局于12月22日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并罚款10万元。2017年1月12日,柳林县环保局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时,发现存在问题仍未整改,依法按照《环保法》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该企业实施了按日计罚,罚款210万。要求该企业继续采取限产、限排或焖炉等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快脱硫提标改造进度。
山西福龙煤化公司成立脱硫提标改造工程督察组,对施工状况进行全程跟踪,并压缩工期,力争2017年3月16日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责任编辑 贺红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