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州市创优营商环境商业示范街培训会召开。此次培训详细介绍了经营主体年报的公示时间、操作流程和填报内容,重点强调了年报是各类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优营商环境示范街的重要考核指标。各类经营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照规定时间公示信息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对连续三年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次培训极大地提高了经营主体对年报的知晓率和完成度。 (许璐)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