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近日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全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来电公司)因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3种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全来电公司在居民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业务期间,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同时,全来电公司存在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其在提供给用户的“用电服务协议”中规定,“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北京全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这条规定属于“要求消费者承担依法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的不合理格式条款内容。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对全来电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 陈畅 见习编辑 高皓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