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假期,三亚市市场监管局海棠区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所购买活海鲜到三亚市海棠区的“海塘渔家”海鲜坊加工时,被换成死海鲜。
执法人员调取“海塘渔家”海鲜坊的多个监控视频发现,在4月28日至30日3天时间内,“海塘渔家”海鲜坊就有7次用死海鲜或者冷冻海鲜偷换消费者选购的活海鲜加工,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涉及到7笔消费订单,违法所得共计3173.5元。“海塘渔家”海鲜坊用死海鲜或冷冻海鲜偷换消费者选购的鲜活海鲜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相关规定,构成欺诈行为。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海塘渔家”海鲜坊的行为符合《海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七条第七项相关情形,给予从重行政处罚。责令“海塘渔家”海鲜坊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3173.5元,处罚款50万元,停业3个月。 据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 陈畅 见习编辑 高皓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