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朔城区健之源大药房神头店、朔州市国大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朔州市开发区久康药店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我局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现注销朔州市朔城区健之源大药房神头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晋(朔开)DA3490002〕、朔州市国大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晋(朔开)DA3490005〕、朔州市开发区久康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晋(朔开)DA3490008〕。
特此通告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4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 李佩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