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向各居民小区发布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公告,对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作出详细规定,旨在全力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的消防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自行车经济、便捷的特点,使其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近年来因不规范充电等各种因素引发的消防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成为城市治理的一个难题。按照吕梁市最新发布的管理公告,严禁居民私自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不得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也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不得上楼入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与建筑物外墙等开口部位以及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6米。确需设置在建筑内的,需与建筑内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鼓励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等系统。吕梁市市政府呼吁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勿违规停放和充电。对于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霞)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高皓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