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全面加强我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工作,推动安责险市场稳步健康发展,发挥安责险在防事故、保安全方面的风险保障作用。
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将其调整为安责险,以增强事故预防功能。安责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保费可以计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据实列支。承保机构可自主确定承保方式,以独立承保或共保方式开展安责险业务;承保机构科学设定安责险死亡赔偿限额,但最低不得低于每死亡一人赔偿3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可自由选择符合条件的承保机构进行投保。凡满足专业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按要求将公司基本情况、服务承诺、事故预防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秦浩)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高皓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