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意见》,在全省范围有计划地建设幸福河湖。2024年,以县域为单元,50%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条(个)幸福河湖(含水库);2025年底,全省幸福河湖初具规模,基本实现“百县百河(湖)”建设目标;2030年,推动全省河湖面貌提档升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好景象处处呈现。
构建宜居水环境。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十大工程建设,促进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等。
实现健康水生态。持续推进汾河等七河及湖泊生态保护修复,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弘扬先进水文化。挖掘、传承以汾河、晋祠泉、盐湖为代表的河湖历史文化,保护修复河道及沿岸古渡口、古桥等水文化建筑,延续历史文脉;依托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风景区,大力推进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水法治基地、河湖长制主题公园等水文化特色场馆和亲水乐水载体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河湖岸线无障碍通道和亲水、近水的活动场所,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责任编辑 王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