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今年6月1日起,《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近一年中,太原的噪声污染有什么改观;“加码”的《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对太原噪声污染能起到多大作用?噪声污染治理怎么做更有效?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机动车“炸街”已鲜见
但噪声扰民时有发生
今年5月19日,在太原市生态环境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侯小将称,2021年,太原市噪声污染投诉呈现出快速增加的趋势,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噪声污染投诉量大,社会生活和施工噪声投诉比例高;二是噪声在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中占比最高,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施工噪声占比四成多。
太原市生态环境部门“12369”环保举报平台数据显示,2021年,太原接到各类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共3745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1652件(包括工业噪声176件,社会生活噪声954件,施工噪声522件),占比44.11%,在各类污染投诉中数量最大、占比最高。
据太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数据统计,去年前5个月,热线接到噪音扰民投诉7773件。诸如楼宇内邻里间,社区因噪声扰民引发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
早些时候,太原迎泽桥桥西西北角,曾安设的噪音检测仪器(现因建地铁拆除),每到早晚高峰时,噪音分贝值可达到90分贝。
今年5月20日,在太原府西街和新建北路交叉口的东北角,交警部门设置的一处违法鸣笛监管的设备处,虽然该监管设备已经设置多年,但是有机动车被曝光,依然是屡见不鲜。
同样是今年,在太原某小区的物业微信服务群内,5月18日23时,同一幢楼宇邻居间,因半夜狗叫不止影响了睡眠,两户人家在微信群内争吵不休。同样,近日在太原和平北路一小区,跳广场舞的大妈与小区邻居发生冲突。
不过,调查中记者发现,自去年6月以来,在太原交通道路上,机动车“炸街”已经基本看不到,太原市在建工地扰民的新闻报道确实也少了很多。同样,记者从太原各大公园处了解到,如今,公园内广场舞扰民事件的投诉也大大减少。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太原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同比下降了0.1分贝。太原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0dB(A),同比下降2dB(A),全市无明显区域噪声污染。
太原对“降噪”再“加码”
声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就去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与今年即将施行《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5月19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杨继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可以说是太原对噪声污染防治的细化和再“加码”,随着方案的进一步实施,今后太原市声环境质量将会进一步提升。
杨继生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分别从建筑施工噪声的定义、建筑施工噪声防治资金和方案、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敏感区域夜间施工要求等五方面做出规定。为保障法律规定的落实,《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也出台并即将实施。该方案明确建筑施工降噪流程、资金保障、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噪声在线监管、夜间施工噪声管理、专项执法整治、开展共建活动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经验推广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具体讲,建筑施工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执法从6方面抓起落实:一是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减污降噪流程;二是检查噪声防治费用,在施工合同予以明确;三是施工设备上,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等;四是中心城区施工工地明确须安装噪声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五是夜间施工明确办理手续或去的证明文件;六是针对群众投诉举报明确须落实噪声治理措施等。
针对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也明确6条措施: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监管。从机动车来说,禁止擅自加装、改装机动车排气管,避免轰鸣、疾驶、“炸街”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从大范围改善声环境质量来说,可以采取划定禁鸣路段和时段,必要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路段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含禁鸣)、禁行等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二是加强道路养护,有效降低道路坑洼不平造成的噪声污染;三是对于“先有房,后有路”且噪声投诉较多的道路,由道路建设(经营)主管部门督促道路建设(经营)单位按照“一路一策”制定噪声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对于“先有路,后有房”且噪声投诉较多的敏感建筑物,由房屋建设单位制定“一房一策”开展治理,使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声环境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五是对机场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通过采取低噪声飞行程序、起降跑道优化、运行架次和时段控制、高噪声航空器运行限制、噪声敏感建筑物隔声降噪等措施,防止、减轻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六是促进道路声屏障建设,实施高效隔声窗、隔声屏障应用示范工程,开展低噪声路面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噪声污染防治适用技术。
真正让噪音能降下来
“治”和“防”都很重要
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太原市也出台相关方案,从噪声污染内涵和界定,行为的管控予以了明确和量化标准,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广场舞音乐、室内装修、邻里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领域的突出问题,实施后也确实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不过,真正“降噪”,让人们享受安宁的生活环境,作为政府各级机关,需既着力于“治”,也着眼于“防”,山西硕浩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如是说。
为配合“降噪”法律和方案的实施,目前全市有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共239个;为提升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状况,太原设置了区声环境监测点位15个。同时,太原全市交通声环境监测点布设41条主要交通干线上,共布设监测点位130个。
早些时候,太原的唐久和金虎两家超市曾因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两家门店被处罚,超市负责人被约谈。连日来调查发现,这些超市很少有噪音扰民问题。
今年以来,太原交警部门通报的违法行为中,更多是无证驾驶、套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炸街”扰民的违法行为通报数据为0。
调查中不少市民表示,尽管有法可依,也有市民认为,社会生活中的噪声问题,其实更需要人们自觉,多换位思考。
生活中的噪声问题,多数时候属于社会公德和文明意识问题,大家应怀公德之心,学会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支持,噪声污染就能有效根除。有法律约束,以文明引导,城市才会越来越和谐,噪声污染防治的效果也会越来越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高主任认为,“防治噪声污染中,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方案施行,执法监管有法可依固然重要,这是“治”的一个方面,但是根治,“防”也很重要,比如,发挥各级各部门各基层组织的噪声污染防治舆论宣传作用,各相关部门提升完善“降噪”的各项防治措施。再比如公园、小区可引入设备,引导参加广场舞等文体活动的市民自我管理等等。”
本报记者 阎建军 文/图
【责任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