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及种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有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杂技与竞技、传统戏剧、曲艺、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间美术、民俗。
文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吕梁地处黄河流域,历史文化精深厚重,文化形态丰富多元,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文水位于吕梁东麓,汾水之滨,钟灵秀毓,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岳村子桥头鼓,要看红火接麻姑。”这是一首流传千年的文水民谣。“王家枪,戴家手,左家弹腿天下走”,这一流传于北京的顺口溜,见证了左家拳踏遍南七北六十三省的传奇历史。2006年,岳村鈲子成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先后荣获多项国家级大奖,2021年,吴村烙画葫芦被列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桥头大鼓、马西铙、福胜锣鼓、宋家庄棒子舞……一项项民间技艺纷纷列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他们浓厚的地域风情,古朴的演奏风格,传承着华夏农耕文化的精髓。一招一式,至今仍音韵铿锵、内涵丰厚。灯影戏、田七道具、剪纸面塑、文水跌杂子……脍炙人口的民间文学如遍地珠玑,俯拾皆是。截至目前,该县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93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6项,市级28项,县级57项。代表性传承人99名。2017年,文水县非遗传习所建成开放,总面积1100平方米,设有综合展厅、文水子展厅、文水长拳展厅、锣鼓展厅、手工技艺展厅、加工技艺展厅、文学传说展厅、培训演示厅等,集展览展示、体验互动、学习传承和培训研讨功能于一体,展馆的建成对该县非遗项目的宣传、保护及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受到冲击,许多凭借口授和行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濒临灭绝,传统技艺也不断消失,非遗保护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我认为非遗保护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性保护。非遗与特定的生态环境之间有着很大的关联性,要想让原生态的非遗得到保护就要重视与其紧密相依的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可以建立非遗文化保护村、非遗文化保护区等,把这些非遗文化置于其高度依存的环境中,形成“生态圈式”的保护氛围,使其成为“活文化”。
2、生产性保护。非遗的继承和发展,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市场相结合,让其走向市场。对于有生命力和有一定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艺和民间艺术,可以进行合理开发生产,使它具有文化价值和商品属性。发挥非遗独特的作用,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创造经济价值,并促进非遗在传承保护中求发展。
3、品牌式保护。老字号是数百年商业和手工业竞争中留下的极品,其品牌也是人们公认的质量的同义语。许多商业老字号都有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技艺,是众多身怀绝技的能工巧匠经过悠久岁月凝聚起来的艺术杰作,饱含着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挖掘老字号的文化价值,宣传老字号的品牌形象,发挥其竞争与创新潜力。
4、静态式保护。综合应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手段,对非遗进行真实、系统、全面地记录和收集整理,获取非遗传承人的技艺表演、生产过程的相关资料,建立档案数据库,从而使非遗从无形转化为有形。
5、博物馆式保护。博物馆在非遗保护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作用,大量的珍贵的非遗实物,都可以通过博物馆或档案馆保存下来。如美术、雕塑、曲谱、剧本、手工艺品等等。通过对这些非遗的分类收藏、展示、鉴别和研究,充分发挥非遗在弘扬民族精神中的巨大作用。
6、传习所式保护。建立必要的非遗传习所,组织非遗传承人展示、传习非遗项目。开展非遗项目专题培训活动,鼓励青少年参加非遗体验,让他们亲自动手参与非遗制作与生产。结合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广舞蹈、音乐、戏曲、竞技等非遗项目。
7、文化空间式保护。文化空间就是定期举办传统文化活动,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文化空间是演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集中、最典型、最生动的形态和形式,兼有空间性和时间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重要保障。
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和法律的保护。“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究实效”是非遗保护的一贯原则。在非遗普查研究、保护开发、传承发展等方面,都要遵循这一原则。随着现代社会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知日益提高,应用知识产权的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方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日益成为现代社会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模式。
作者单位:中共文水县委宣传部文艺出版股
杨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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