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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院召开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7-05-18 10:29:00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贾升亮)511日,晋城中院就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就近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总结,就修改后《行政诉讼法》中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该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裁执分离”原则制定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2014年至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107件,审结967件,三年平均结案率88.9%,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其中2014年受理188件,2015年受理380件,2016年受理539件,案件受理数平均环比增长是73.63%。比较全市法院的受理案件总量,20141.8万件,20152.5万件,20163.1万件,平均环比增长幅度30.58%。行政案件的增长幅度远高于总体案件的增长速度。

据介绍,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行政审判工作呈现“三个亮点”。一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该院畅通诉讼渠道,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不断强化诉权保护意识,畅通行政案件受理渠道,支持和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同时,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立案工作监督和指导,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到70%以上。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得到了逐步落实。201551日到2017430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两年整的时间内,两级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400件,这两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分别为13.0%17.9%,负责人出庭制度得到初步落实。三是晋城法院交叉管辖和集中管辖顺利推进。为减少地方干预和影响,更好贯彻法院依法独立审理的诉讼原则,201651日起,晋城中院和长治中院行政一审诉讼案件实行交叉管辖,今年11日起,晋城市基层法院行政一审诉讼案件也实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由阳城县法院和高平市法院集中管辖。

发布会上,该院对新出台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案件“裁执分离”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解读。根据市委市政府“双百”规模大市区的建设目标,城区、泽州两县区今后几年的房屋拆迁案可能会有较大幅度增加,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则变得较为重要。晋城中院应势而为,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制定市中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案件“裁执分离”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的申请、审查、听证,对执行的机关、执行的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引发的新的矛盾纠纷的解决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对政府顺利完成旧城改造、重大工程建设,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又讯  54,晋城中院组织长治、晋城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和晋城城区、泽州、阳城、高平法院举行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晋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晋城、长治两地市县两级参会人员就当前的城市规划改造拆迁、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探索推行庭前行政诉讼矛盾化解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提出简化文书送达、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等建议。

于昌明根据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回复,他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的重要性。二是要注重参与行政审判的亲历性。三是要注重法院与行政机关的互动性。四是注重行政诉讼的程序公正性。五是要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所有发还的案件,承办法官都必须与一审法官沟通,实地征求意见,要有记录,全程留痕,载入附卷。多措并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章大军  张沁萍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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