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就必须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有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诚信友爱氛围的形成,有助于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有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系的巩固。
社会基层的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成败。这是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又要有针对性、可行性。
由于我国长期的封建历史,人治文化影响深远,法治基础相对薄弱,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变,不仅是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也必然是人们的政治文化观念持续转变的过程。只有形成了与现代法治要求相匹配的文化观念,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一、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应克服一知半解,断章取义,死磕烂缠的倾向。
曾组建“山寨政府”的农村妇女张某便是典型的一例,她坚信法律,却只懂法律的某一部分;自我认可的武器,也是她的悲剧之源。
只上了四年小学的张某,因为和村镇土地纠纷,开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不断强化“自身的法治文化”建设,她通篇读完的第一部法律书籍是《信访条例》。她有一颗坚韧果敢而热情仗义的心,有一张能言善辩的嘴,她要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还主动为乡亲们“维权”,代写上访材料,仅上访、代写材料的打印复印费,使她欠下二十万元的外债。她在村民中树立起“崇高威望”,她的住所成了村民的咨询处和联络点。数年后,她宣布成立“人民政府”,刻制“公章”,撰写下发盖有“人民政府印”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书等二十余份,“政府”服务的对象,都是和她一样因土地问题上访的农民。“山寨人民政府”不但存在了数月,还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公务员”,有数名大学生寄来了简历。因给开发商下发“停工公函”而被识破,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获刑二年。她承认被指控的所有事实,但拒不认罪,在法庭上死磕烂缠,坚持着自己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断章取义。可笑、可怜、可悲、可叹。
在基层,象张某者,不乏其人。工作中经常遇到“我懂法律”的人,引用一些法律条款,照搬法制频道播出的案例,生拉硬套,无理狡辩,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做出“知法犯法”的事情。
二、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应克服为我所用,重权利轻义务的倾向。
我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多年,接处警过程中,有时遇到当事人过分强调自身权利淡化法定义务的情况,把警察执法活动和国家法律为我所用,当作压制对方的工具。对自己不利时则抵触甚至暴力抗拒。
前不久,发生在太原某街道的一场闹剧,当事双方因停车发生纠纷,接报警后民警到场处置,责令车主驶离但遭拒绝,民警口头传唤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其亲属以有权监督执法为名,恶意拍摄干扰传唤,民警强制传唤,又遭当事人及亲属围攻谩骂和殴打,并反污喧叫“警察打人”。造成众人围观,交通阻断。当事人亲属三人妨害公务涉嫌犯罪被刑拘。
另一起警察执法,当事人自称是法律工作者,拒不配合,对驾驶警车而来身着警服的数名警察索要“执法证”,出示“人民警察证”后,其却称“那不好使”、“全国的执法人员都得有执法证才能执法”。最后,这位没有学懂《人民警察法》的“法律工作者”被强行带离并拘留。
夏季雨后,某人水库边行走中不慎滑入水库,两名不会游泳的民警路过,急忙呼叫救人并寻找打捞器物,后在众人协力下将落水者捞起,但已溺亡。家属得知情况,到处告状责怪民警没有尽到保护人民的义务。不会游泳的警察下水救人,只能是增加无谓的牺牲。家属过分强调警察义务,却漠视警察生命健康的权利。
诸如屡屡发生的跳楼讨薪、堵路维权、缠访闹访等,正是将法律政策为我所用,重权力轻义务,以非法手段寻求法律“公平”的表现。
三、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要消除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基层地位“天高皇帝远”,执政优劣事关百姓福祸。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步推进,拆迁,是社会进步、城市发展的必经途径之一,成为当今社会无法回避的话题。对于违章建筑、“钉子户”,依法强拆,是必要的强制措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物权法》对依法强拆做了条件规定。但一些地方仍采取停电、停水、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突击拆迁”,甚至于暴力违法犯罪手段强制拆迁。
在太原城乡结合部,拆迁单位雇佣“黑保安”“打手队”突击强拆,半夜三更闯入住户,棍棒殴打,将受伤住户抬出弃之荒野,造成重大伤害,随后将房屋铲平。
在某地,区县级政府责成街道办事处对某处民居强制拆迁,采取强拉硬拽,软禁隔离手段,在未查清室内情况,未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情况下,野蛮地将民居推倒,致使室内一老人被活埋。
这些既违反国家法律,又有悖于传统文化文明的做法竟然是基层干部所为。
还有一些地方,盲目应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拍脑袋做决策,朝令夕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山西某山区贫困县,为鼓励农民脱贫奔小康,引导农民发展畜牧业养羊,后又因保护生态环境封山育林,禁止散养羊群放牧,在一无圈养条件,二无饲草供应的情况下,强令养殖户十日内处理羊群,使农民贱卖羊群而无销路,只有望羊痛哭,怨声载道。
这些行政者,既无安定一方的担当又无造福百姓的能力,仅凭一张嘴,说啥就干啥;仅凭一张纸,就是行政命令。距离法治文化的要求相差甚远。
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要推动全社会参与,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法治文化的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制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前提。加强法制教育,以切实提升公民的法治理念为中心目标,将法治内化为公民自觉自愿的行动,培养公民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尊敬。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注重文化融合,既要继承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又要大胆吸收借鉴外来先进法治文化。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选择老百姓关注、影响力大、富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事件,设计并推出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文艺活动,让群众参与并受到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
我有一位同事,爱好写作,其作品通俗易懂,常以打油诗、顺口溜、数来宝等形式,朗朗上口,内容多以劝人守法,治安防范、身边案例为主。如倡导文明居家的《祸从天降》,以“清晨空气真新鲜,出门小跑奔公园,下楼刚走没多远,楼上抛下一圪团……,讲述了丈夫出门被妻子楼上抛物砸伤的故事。还有农村妇女因迷信上当的《受骗》,邻里纠纷引发的《周家庄惨案》,运用智慧降服“老赖”的《好人难当》等。用百姓身边事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文化,寓教于乐,寓教于趣。
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我仅作浅析,意在抛砖引玉。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
路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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