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中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落实好最高院、省委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党建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督查制度(试行)》精神要求,忻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在深入调研、联系实际的基础上,结合深入学习贯彻省高院院长邱水平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提出“四个到位”工作要求。
一要树牢党建首位意识,确保思想认识水平提高到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适应管党治党新常态,认真贯彻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把省高院加强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要完善方案和制度,确保党建工作措施设计到位。讲政治是实在而又具体的。要紧密结合忻州法院实际,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养成良好作风。要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把党建工作有机融入法院建设尤其是审判执行工作中去,确保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深入开展,把审判工作质效的提升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标准。
三要坚持从严治院,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不断引向深入,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作风、干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等制度的常态化监督。
四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到位。要按照省高院要求,构建“以院党组为主体,以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政治部门为龙头,以各党支部为平台”的党建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十讲”创优争先活动和“党员先锋性”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改进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着力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以共产党员标准规范一言一行。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创一流”的目标。
郝伟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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