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靖)4月24日起,太原市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新版通行证内嵌芯片、留存指纹信息,持证人使用更安全、便捷,原有本式仍可继续使用。
证件有效期:新版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申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新版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留存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边检机关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证件使用:持用新版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在新版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光、强磁场或高热环境。
收费标准:新版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20元/本,一次签注20元/件,多次签注100元/件。
办证时限:全市12个出入境办证大厅自4月24日起开始受理新版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首次申领、换领、补领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周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