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忻州讯(记者/武琛哲 王涛)3月2日上午9时,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沙泉中队民警在“两会”安保执勤点, S306线63KM处设点检查。9时许,一辆号牌为晋H56404的大型货车从保德方向驶来,在经过交警执勤点时,民警发现该车辆有意识的避开交警检查。民警立即上前盘查,驾驶员拒不出示相关证件,民警透过玻璃窗察看该驾驶人,发现其眼珠深陷、精神不振,疑似吸毒人员。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控制,并对车辆进行搜查。
经查,驾驶人柳某某(男,1981年出生,河曲县社梁乡人)系无证驾驶,随后对驾驶人柳某某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呈阳性,确系“毒驾”。
河曲交警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驾驶人柳某某“无证”、“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