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就业援助,有读者咨询如何获得就业援助。
记者从省就业服务局了解到,为满足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求,有效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该局从去年10月起开始办理就业困难人员求职登记工作。
据介绍,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四项条件: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经区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未就业的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岗位有求职意愿的;纳入《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管理的;身体健康。
办理求职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其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7页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此外,还应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办理求职登记的时间为每周三、周四上午,地点是山西省就业服务局41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