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沁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巡回庭审,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的炕头,让司法服务真正走进群众。

此次庭审源于一起扶养纠纷案件。原告桂某因病瘫痪在床多年,生活无法自理,由兄妹轮流照料,而被告孙某作为桂某的妻子,却另居他处,未尽扶养义务。桂某无奈之下提起诉讼,要求孙某支付扶养费或履行扶养责任。案件受理后,故县人民法庭的法官团队多次上门,为桂某送达法律文书,并深入村委和当事人亲属中,详细了解双方婚后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力求查明案件事实,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然而,庭审前夕出现了新的变化。被告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双方矛盾激烈,调解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为了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故县人民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桂某家中,对扶养纠纷和离婚诉讼两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在简朴的农家炕头庄重开启。虽环境简陋,但庭审程序严格依法推进,法槌敲响,威严不减。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案件的妥善解决奠定了基础。
这种将审判与服务紧密结合的“零距离”司法模式,不仅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也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沁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通过创新便民举措,把“移动的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百姓家中,以“就地办案、当庭调解”的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未来,故县人民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 陈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