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书记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聘用制书记员履职尽责、遵规守纪意识,4月14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以“严守纪律规矩、强化制度执行”为主题的全体聘用制书记员集体谈话会。会议由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宗清对全体聘用制书记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书记员管理处处长张慧雅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管理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规定》以及《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省聘书记员考核办法(试行)》,详细解读了工作职责、行为规范、等级管理、管理考核、职业保障等相关规定,教育引导聘用制书记员建立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晰自身在司法工作体系中的定位与发展路径。
会议强调,书记员队伍作为法院审判工作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石,是司法公正得以实现的有力“护航者”,在整个司法审判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宗清在会上结合发生在身边典型案例,为全体书记员敲响纪律警钟。基于这些发人深省的案例,宗清组长对全体书记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如履薄冰”的警觉严守纪律底线;二是要强化制度刚性,以“一丝不苟”的态度规范履职行为;三是要锤炼专业能力,以“精益求精”的标准提升工作质效;四是要坚持严管厚爱,以“清正有为”的担当实现共同成长。
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要求,为长治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张慧雅)
【责任编辑 陈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