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场网讯 3月23日11时05分,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辖区青兰高速临吉路段临汾方向967km处发生了一起因随意变更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两辆车辆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查看发现,当时刘某驾驶的新能源汽车在第二行车道行驶,在未提前观察周围路况的情况下,突然向左侧快车道变道,与万某驾驶的普通客车发生侧面碰撞,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最终,民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定:当事人刘某违反了“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万某无责任。
高速交警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变道前一定要仔细观察周围车辆动态,提前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距离,切勿心存侥幸、盲目操作,保障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 (弓君杰)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