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以下为新版标准主要技术内容问答。
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为减少交通伤亡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车辆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宜过高,因此新标准维持2018版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增加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产品设计,强化速度等防篡改设计。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觉抵制通过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车速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新标准如何强化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要求?
为增强电动自行车所使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从源头上降低车辆被火源引燃造成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同时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蔓延速度和燃烧的剧烈程度,新标准进一步加严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并对软垫材料、皮革类与纺织品类材料等不同类别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分别作出规定。
生产企业应从产品设计源头出发,严格车辆非金属材料选型,加强测试验证,标本兼治提高整车的防火阻燃能力。
新标准对车辆塑料件使用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普遍使用大量塑料作为功能件和装饰材料,但是由于塑料本身具有可燃性,这些材料在发生火灾时会加速火势蔓延并释放大量有毒气体,即便添加了阻燃剂也很难从根本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新标准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的要求。
企业在进行新产品研发设计时,应尽可能减少塑料材料的使用,并按照新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计算塑料质量占比。鼓励使用其他不可燃材料代替塑料,从而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据央视新闻网)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