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应县人民法院以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立足点,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现解纷主体从法院主导到多方协同、解纷资源从各自为政到集中配置、解纷功能从单一平面到多元立体、解纷流程从零散差异到系统整合,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更方便、更快捷。
“今年,我们计划适量扩大南河种人民法庭管辖区域范围,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构建前置防线、前端化解、前瞻治理工作机制。”据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秀锦介绍,该院将诉前调解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去实抓、细抓。一方面持续完善诉前调解对接机制,对已出台机制进行全面梳理,持续完善;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平台集成作用,加大职能部门对接力度。另一方面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方式,返聘两位资深退休法官加入诉前调解团队,组建高效调解新生团队,全力推进调解工作高效开展和诉前案件管理工作。
200余吨煤有了“下文”
“法官,我们签了运输合同,200多吨煤拉走一年多却没了下文,帮帮我吧。”在应县法院调解室,原告着急地说。
“你们的心情我理解,这个案子经过几次审理,事实是清楚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运输合同,你方起诉的6被告并非你与安徽公司的合同相对人,但我们会尽力解决。”法官霍卫东说。
办案中,霍卫东发现这起案件并不复杂,案件事实在前几次审理中已查明,但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并存。同时,两份运输合同均约定有仲裁条款,处理不及时,会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诉讼负担。
2022年10月,原告与安徽某网络物流平台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安徽某网络物流平台随后又与6被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6被告接单后将煤运输到应县,因目的地、应县两地疫情防控,所有车辆被迫停在应县等待。11月初,应县交通恢复,被告要求原告赶紧解决货物运输,但此时运输目的地仍处在封控中。11月6日,原告得知6被告擅自将6车面精煤卸在应县后,诉到法院要其返还原物。6被告辩称,煤在车上放了半个多月无法卸货,产生司机工资等停运损失18万余元,货物返还可以,但原告要承担损失。
“刚开始,双方都有顾虑,多次调解协调不下,我们一遍遍分别向原被告释法明理,把双方不能调解成功的诉讼风险均告知。”霍卫东说。
在法院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原告给付6被告2万余元作为补偿,200余吨煤原告拉走。目前,调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
“没有您尽心尽力多次为我们协调,我们企业不会这么快拿回煤……”拿到调解书后,某运输公司负责人握住霍卫东的手激动地表示感谢。
“没想到我们的诉求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原告也表达了认可。
“简易”法庭解青椒苗纠纷
“法官,下着雨,你们还专门过来。我们主要是不懂法,现在事情解决,我们的心结也解开了。”2024年3月27日,法官助理刘雪在办公室逐一给案件当事人、杏寨乡石店村村委会干部、驻村网格员、驻村调解员打去电话:“今天上午9点30分到石店村村委会开庭”。
此次入村开庭审理是此案的第二次庭审。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原、被告陈述和答辩意见分歧较大,各方申请的证人证言也不一致。为方便当事人,法官团队专门驱车到当事人住所地杏寨乡石店村村委会,通过审理,成功化解因土地灌溉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件要从2016年说起,被告承包石店村的水后给村民灌溉农作物,原告在本村西场西种青椒约5.5亩。原告诉称,在2016年7月,被告承包的水因在夜间水势大,冲垮支渠,将原告的青椒地全部淹没,致使青椒苗全部死亡。
“现在开庭!”头顶是庄严的国徽,身后是巡回审判的横幅,一个炉子,三张桌子,七把椅子……随着法槌敲响,简易的巡回法庭在村民“家门口”开庭了。
庭审中,村委会干部、网格员、调解员围坐在桌子前旁听了案件审理。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法官着重让双方对原告所诉损失的计算标准及赔偿依据进行说明与辩论。最终,原告当庭表示自愿撤回起诉,案件圆满解决。
老法官出手“柔性解纷”
“此次返聘两位资深退休老法官充实人民调解力量,是促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上档进位、减少矛盾纠纷进入诉讼领域、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成本、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新‘枫’景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霍秀锦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返聘两位退休老法官为特邀调解员,成立“退休老法官+人民调解员”强强联合的新诉前调解团队,进一步充实诉前调解力量。
团队成立初期,两位退休老法官就带领新调解团队接手了一起较为棘手的涉土地侵权矛盾纠纷案件,并高效、柔性、低成本成功化解,实现首调开门红。
当事人刘某某和马某某系同村村民,被告马某某将逝去儿媳埋葬在原告刘某某承包土地内20多年,刘某某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支付损失,均遭到拒绝。2023年3月8日,刘某某将马某某诉至法院。
两位老法官考虑到该案背后涉及法律问题、当地民风民俗,以及双方积怨已深,对立情绪严重,认为调解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于是带领团队多次深入涉案地,向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及原被告了解情况、分析研究,最后联动多方力量、运用多种手段多次共同协调配合,终于促成原被告达成赔付协议,原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给被告,并经农业局妥善办理了转让手续。至此,逝者长久安歇,原被告双方也在调解团队的柔性调解下握手言和。
“相比对簿公堂的冰冷,情、理、法并重的调解方式,从情到理再到法,群众才会明白,才会更容易接受。”两位老法官表示,将利用各自长期奋战在审判一线积淀下的审判工作经验、调解经验和法律功底,为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增添一臂之力,打造一套具有应县法院特色的调解方法,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温情、便捷的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