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电热水袋、电暖手宝成为消费者的“御寒神器”。然而,市场上销售的暖手器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如果选购不当,便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浙江省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消费监督过程中发现,已于2010年禁止生产的电极式电热水袋在市场上仍有出现。对此,台州市消保委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暖手器类产品时,要注重产品的安全性,尤其不要购买电极式热水袋。
不要购买电极式热水袋。选购时可用手适当按压电热水袋,如果整个中间部位没有明显发热元件,里面是两节圆柱体,则为电极式,建议不要购买;如果明显摸到一个网状物体,那就是发热丝式;如果能摸到一块体积较大的U形、圆弧形管子的硬物则为电热管式,发热丝式和电热管式的可以选购。尽量不要选购自行注水的电暖手器,如果水量控制不好,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若消费者发现商家在售卖电极式热水袋,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不要购买“三无”产品。消费者要仔细查看电热暖手器的产品规格、型号、商标是否与说明书一致,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执行标准等,正规产品执行标准号应为GB4706.99—2009和GB4706.1—2005。 (据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 陈畅 实习生 翟培辰】

